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按照《保山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2022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后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,撰写协议书和经费预算表。协议书需严格按照最新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。
二、经费预算表需严格阅读科目设置和填表说明。
三、开题答辩由各二级学院、部门组织开展,各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开题答辩方案,明确开题答辩的流程与内容。确保开题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四、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将协议书一式三份(双面、A4),预算表一式两份(双面,A4),开题报告一式两份(双面,A4)提交至本学院。各二级学院、部门汇总后于2023年3月24日11:00前报送至科技处314室,注意务必签字。逾期不受理。相关表格详见附件。
五、学校自筹经费支持的各级、各类科研项目(不含大学生类科研项目),申请结项请详见附件《保山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。
六、科技处将竭诚为各位科研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,如有咨询事项,请联系科技处。
联 系 人:王俊春 李怡宏
电 话:0875—2864867 696447 699766
电子邮箱:bsxykyc@vip.126.com
办 公 室:日新楼3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