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国家艺术基金云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推荐及确认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》,结合我校情况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:
一、专家条件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
二、征集范围
本次推荐的专家包括艺术专家、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。
三、报送流程
(一)纸质材料报送
请于2023年3月21日(星期二)11:00前将本次公开征集专家个人填报的《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314室,超时不受理推荐名单。已在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名单中的不需再次推荐(各单位专家库名单请联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
(二)电子材料报送
请于2023年3月21日(星期二)11:00前将《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》电子版(附件1)、《回执》(附件2)及《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新推荐专家汇总表》(附件3 )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(bsxykyc@vip.126.com)。
四、申报相关事项请查看附件通知
科技处将竭诚为各位科研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,如有咨询事项,请联系科技处。
联 系 人:王俊春 李怡宏
电 话:0875—2864867 696447 699766
电子邮箱:bsxykyc@vip.126.com
办 公 室:日新楼314